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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计算诉讼费用(刑事)制度的思考(4)
www.110.com 2010-08-05 15:44

诉讼费用。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给予规定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处理刑事诉讼费用的程序问题

  世界各国刑事诉讼费用的处理程序大体相同,一般都是由法院在判决书中指明诉讼费用的分担。如俄罗斯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判决的结论部分,应“指明关于诉讼费用的分担办法”。法国刑诉法也规定:“凡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应当判处他们向国家交纳的诉讼费用。”笔者认为,在我国,由于检察机关依法具有不起诉权,责令刑事诉讼费用的分担就不仅仅是人民法院的职权了。在不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应当对诉讼费用的分担作出决定,并在不予起诉决定书中注明,被告人如果对这部分决定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人、被害人等的申报或申请,计算出诉讼费用的具体数额,并在判决书中注明负担的人员及其数额,以便执行。如果被告人、被害人等对刑事诉讼费用这一项的判决不服,也可以提出上诉或申诉,以便正确、切实地执行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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