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
www.110.com 2010-07-06 15: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三条保障线”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关系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市的低保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及民政部门的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低保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财政应该列支的低保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按照有关规定,低保资金除中央、省财政下拨以外,各县(区)政府必须按低保对象人数每人每月10元列支,2003年县(区)财政需要列支低保资金1025万元。今年,各县(区)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816.9万元,缺口达208.1万元,截止9月15日,县(区)财政实际到位低保资金只有270.1万元,仅占应到位资金的26.4%。尤为严重的是还有个别县到位资金为零。

  二是管理不规范。我市低保工作由于启动较晚,所经历的时间不长,因此在管理上还不太规范,今年上半年虽然狠抓了一下规范管理,但由于人员和资金的缺乏,收效不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档案资料不全,有些县街办和居委会无档案资料;资金管理和发放不规范,有些地方不按月发放,甚至几个月未发低保资金;动态管理不规范,进来容易,出去难,尤其是去年扩面期间把握标准不严,致使少数条件好不应该享受低保的也纳入进来,造成一些群众有意见,反映居委会、街办和民政部门办事不公开、不公正。

  三是补助标准不高。按照省里规定,今年保障标准市区提高到120元,县里提高到100元,且人均月补差平均不得低于50元,但由于地方财政列支的经费到不了位,有些县有钱又不发,致使我市的人均月补差标准平均只有38元,临川区只有20多元。离省里的标准还相差较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如果不及时地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全市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可能还会造成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这项“民心工程”,充分认识到低保工作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此,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到位,提高补助标准。要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提高补助标准,资金保障是首要条件。各县(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元的资金必须按时拨入低保专户,预算安排不足的,要及时调整支出结构,优先足额安排低保资金,不留缺口。资金拨付未达到进度的,要求在10月底以前拨付到位,不得拖欠。凡是没有解决低保资金的县(区),领导不能购车和出国考察。如因政府应拨付的低保资金不到位而影响中央、省资金的分配拨付,或导致低保对象上访等事件,将严肃查处。各县(区)必须按照省里规定提高补差标准,确保10月底全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不低于50元。

  二、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促使低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一是抓好档案资料建设管理,对低保对象必须建立档案。民政、街办(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要同时建档。二是抓好资金管理和规范发放程序。对所有低保资金必须进入低保专户,不能挪作他用,不论是通过银行发放还是街办发放的必须手续齐全,按月发放,决不允许按季发放。三是抓好动态管理。规范申报批准程序,及时地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建立健全低保机构,充实和加强低保力量,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目前各县(区)都设置了低保办(股),但工作人员和经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绝大部分县(区)的低保工作人员是兼职,只是忙于应付。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县(区)必须充实和加强力量,县低保办至少要确保2-3名专职工作人员,临川区低保对象多,工作任务重,至少要确保5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县(区)要确保3万元以上的工作经费。对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经费,省财政厅、民政厅有文件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2000元,各地也要给予解决。

  四、切实帮助解决低保特困户的生活等问题,为最需要帮助的特困群众排忧解难。5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实施优惠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低保特困户在用水、用电、医疗、小孩入学、职业介绍和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7月1日在全市施行。但据了解,很多地方还未启动。为此,各县(区)必须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要求,尽快启动这一实施优惠办法,让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帮助,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齐抓共管,搞好配合,把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于11月份组织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县(区)低保资金落实、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