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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
www.110.com 2010-07-06 15:10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 关部门:

  现将《2001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 给你们,供参考。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1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两个确保进一步得到巩固,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改革和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稳 步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明显成绩,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一、劳动就业

  就业总量略有减少,就业结构继续调整。2001年底,全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328.85万人,比上年减少22.57万人,减少0.67%.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1676.34万人,占50.36%;第二产业为866.41万人,占26.03%;第三产业为786.10人,占23.61%.全部就业人员中,城镇就业人员为704.18万人,比上年减少33.37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529.14万人,在岗职工人数为519.21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9.67万人和20.16万人。全部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402.78万人,城镇集体单位52.43万人,其他经济单位64.00万人,国有、集体经济单位分别比上年减少16.67万人、5.80万人,其他经济单位比上年增加2.31万人。到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19.54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2%.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得到巩固,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全省国有企业共有下岗职工43.02万人,比上年末略有增加。其中,上年结转20.82万人,本年新增22.20万人,同期减少19.44万人,年底实有下岗职工23.58万人,已全部纳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并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2001年有18.23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42.4%.有4.10万名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其中,有3.1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有0.56万人登记失业,分别占出中心人数的76.8%和13.7%.通过健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就业服务政策等措施,全省共创办社区就业实体2061个,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2.1万人。为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全省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支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9.59亿元,为290万人次的下岗职工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01年,全省积极开展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省全年有32.50万人次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比上年增加65.90万人次,有104.76万人次到职业机构登记招聘,比上年增加55.50万人次。76.39万人次的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实现了就业或再就业,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2.90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率达57.6%.其中,全省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成功介绍就业5.47万人次,为下岗人员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农村劳动力开发,全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42.8万人次。

  劳动预备制度逐步推广,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2001年,全省有90个工种实行了就业准入,4946名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全省第二期“三年60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共培训企业下岗人员14.10万人,培训失业人员7.20万人,通过培训有14.9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2001年,全省技工学校194所,技工学校毕业2.77万人,其中2.34万名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占毕业生总数的84.7%.全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共1024个,全年培训各类人员14.50万人,通过培训有5.74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8.12万人实现了就业。全省全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6.9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5.50万人。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01年,全省应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424.80万人,实际纳入414.42万人,覆盖率为97.6%,全年新增参保人员12.41万人。纳入养老保险社会化统筹的离退休人员127.68万人,比上年增加6.34万人,增长5.2%.全年发放养老金83.8亿元,足额发放率100%.全省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7.9亿元,征缴率达到94.2%,清收上年底以前企业欠费4.8亿元。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7.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93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为99.6%.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82.0万人,其中新增参保职工6.0万人,管理离退休人员17.6万人。全年养老基金收入19.0亿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费16.9亿元,基金征缴率为96%;发放养老金17.1亿元,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社会化发放率9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整顿规范的思路,改革基金管理模式,理顺管理体制。全年回收违纪基金2500.0万元,县级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已达96个,全省上划基金1200.0万元,年末滚存农保基金4.72亿元。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按照“全面推进覆盖、狠抓基础管理、完善配套政策”的工作思路,全省11个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已全部启动,119个县正式运行。全省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263.2万人,比上年增加132.4万人。覆盖率达到43.3%.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省及9个市出台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8个设区市及省直单位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已达1242个,参保人员14.5万人。2001年,全省共征缴医疗保险基金8.9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5.28亿元,个人账户3.71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36亿元,个人账户支出1.85亿元。全省定点医疗机构851家,定点零售药店364家。

  (三)

  失业保险工作快速发展。到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513.20万人,其中新增参保职工18.46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1.7%.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6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6.4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22亿元,其中为10.9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89亿元,调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9亿元,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87亿元。全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55万人,同期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28万人。

  (四)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改革稳步开展。到年底,全省有7个设区市本级及136个县区实行了社会统筹,参保职工为163.10万人,比上年增长7.1%.到年底,全省有5个设区市和112个县参加了生育保险费用统筹,参保职工131.55万人,比去年下降4.7%.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取得成效。2001年,全省积极开展了补充养老保险清理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开展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清理回收工作,其中,1998年4月以后挤占挪用的社会基金回收率达65.2%,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纠正率49.2%.社会保险基金社会化监督机制初步建立。

  三、工资分配

  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2001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458.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4%.其中,国有经济单位370.93亿元,增长7.21%;集体经济单位31.39亿元,下降1.41%;其它经济单位55.76亿元,增长12.97%.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73.0元,比上年增长12.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75%.其中,国有经济单位9139元,集体经济单位5746元,其它经济单位8678元。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到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实行了工资指导线制度,9个市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全省有3456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有200户企业试行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四、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制度和制度得到加强。2001年底,全省累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已达831.8万人,其中,城镇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528万人;乡镇企业106.9万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雇工147万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9.9万人。全年各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达2.7万份,涉及职工540万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进一步理顺,全年有2.27万名下岗职工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占同期再就业服务中心减少人数的11.7%.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2001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960起,比上年增长38.4%;涉及劳动者1.85万人,比上年增长23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41件,涉及劳动者1.2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7.3%和31.3%.全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4870起,结案率为98%.

  五、劳动立法与监察

  劳动保障立法步伐明显加快。2001年,发布了《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和《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了一审;《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已报省法制办并正在配合修改。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01年,全省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检查和《禁止使用童工》情况检查。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检查活动中,共检查用人单位6120户,涉及职工34.6万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610件。其中,违反社会保险规定案件970起,违反劳动合同案件580件,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案件340件,违反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案件180件。督促社会保险登记2250户,督促社会保险费申报750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120户,金额865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6.0万人。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新闻曝光40次。在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情况检查中,共检查用人单位5000户,依法查处违反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120起,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30起。通过两项检查活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入开展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检等执法活动,全年共监察用人单位4.1万户,涉及职工448.4万人,群众举报结案3794件,结案率93.4%,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72亿元,补签劳动合同33.9万份,清退童工140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有力的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了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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