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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2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2002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两个确保成果得到巩固,养老、制度更加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劳动就业

  城镇就业压力增大。2002年,全省总人口6734.60万人,从业人员3286.5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662.59万人,第 二产业874.11万人,第三产业749.86万人,分别占全部从业人数50.59%、26.60 %和22.81%。全部从业人员 中,城镇从业人员为653.85万人,比上年减少50.33万人,减少7.15%。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494.73万人,比上年减 少24.48万人,减少4.7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中,国有单位377.67万人,城镇集体单位45.00万人,其他经济单位72 .06万人,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分别比上年末减少25.11万人和7.43万人,其他单位增加8.06万人。2002年全省城镇 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146.89万人。到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2.16万人?登记失业率3.6%,比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 分点。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02年,中央和省相继召开了再就业工作会议,制定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下 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保障。2002年全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有下岗职工 34.96万人,其中本年新增11.38万人,本年减少10.45万人,年底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有下岗职工24.51万人,已全部签订 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2002年全省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有9.76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7.9%。2002年底全省 社区就业实体、劳服企业和生产自救基地达到7738个,比上年增加2151个,就业人员总数达22.88万人,本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 员3.58万人。为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全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共使用再就业资金9.80亿元,其中,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费支出6.69亿元,代缴养老、失业保险费支出2.68亿元,基本上确保了在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步伐加快,职业介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2年全省职业介绍机构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到年底,全省各类职 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108.46万个,全年求职登记人数143.35万人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职业指导72.20万人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就业65.52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5.22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率为46.0%。职业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初步建立,企业职工培训不断加强、技校调整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到年底全省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8.29万人,其中就业训练机构19.87万人,技工学校1.17万人,社会力量办学7.25万人。全省共培训劳动预备制学员3.08万人。全年有17.98万人接受了职业技能鉴定。到年底全省技工学校有169所,比上年减少25 所。调整后技工学校的结构、专业和布局更加合理,培训实力和培训质量明显提高。2002年全省技工学校共招生2.64万人,比上年增 长28.8%,在校生达到5.47万人。毕业生2.37万人,其中有2.02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二、社会保险

  (一)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2002年,全省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参加省级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 金基本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到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为401.75万人,离退休人员134.09万人。其中,本年新增参保职工11.02万人。比上年增加6.41万人,增长5.0%。全省全年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76.14亿元,其中清理回收上年欠 费6.02亿元,全年应发养老金95.20亿元,实发95.20亿元,基本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2002年全省企 业参保职工的月人均缴费工资为688元,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608元,养老金替代率为88.4%。到2002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86.96万人,管理离退休人员19.98万人,全年实现扩面5.41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2.14亿元,征 缴率为93.8%。清理往年欠费0.88亿元。发放养老金22.24亿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为10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7. 0%。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到年底全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31.24万人,享受养老 待遇人数为3.56万人,积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4.80亿元。

  (二)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到2002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省直全部单位和137个县(市、区)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县市、区比上年末增加18个。全省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330.43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57 .40万人,退休人员73.02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52.15万人和15.04万人,覆盖率达到58.0%。全省全年收缴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16.2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8.9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6.08亿元。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作用明显增强。2002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488.61万人,其中,企业单位369.34万人,事业单位11 9.00万人。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7.45亿元,其中征收失业保险费7.0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8 %和10.0%。全省 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4.59,比上年增长8.0%,其中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2.85亿元,调剂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 工基本生活保障1.24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3.73亿元。全省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4.15万人,比上年增加3.5 4万人,增长33.3%。全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81万人,同比增长18.5%。到年末,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7. 21万人。

  (四)工伤、

  2002年,全省有7个设区市和136个县(市、区)开展了工伤保险试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46.73万人,全年征收工 伤保险费3875.30万元,有3101名伤残(含职业病)职工和199名因工死亡职工获得了补偿。全省有9个市区市开展了职工生育 保险,参保人数达95.38万人,全年征收生育保险费1878.00万元,支出1535.34万元,全省有8354名职工享受了生育 保险待遇。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初步形成,基金管理得到加强。成立了河北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拟定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 金监督举报暂行规定》,全省普遍开通了社保基金监督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制度,继续对被挤占挪用的 基金进行清理回收,自2000年10月开展社保基金挤占挪用及其他违纪情况清查以来,全省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43亿元,其 中清理回收1998年4月以后发生的挤占挪用基金3319.10万元。

  三、劳动工资

  城镇职工工资水平提高。200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04.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10032元?比上年增长  14.91 %,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6.55%。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深化。2002年,全省有231户企业建立了岗位工资制度,4260户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111户国有企 业经营者参与了年薪制试点,11个省辖市全都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02年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四、劳动关系

  推进劳动合同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到年底全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达到3.10万份,涉及职工514. 70万人。全省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7%。全省全年有0.76万名下岗职工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继续增加,立案处理略有下降。全省各级劳动争议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074件,其中劳动争议仲裁立案42 09件,比上年下降15.1%,涉及劳动者1.56万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26件,涉及职工1.06万人。全年审结案件4194件,其中仲裁裁决2144件,全年审结结案率96.3%。

  五、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劳动保障立法迈出新步伐。出台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等地方条例 和政府规章。开展了创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命名香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6家监察机构为示范单位。

  2002年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民工权益保护检查活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情况检查活动。全省监察用 人单位4.37万户,涉及职工458.41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1.10万份,督促1724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清退 童工176人,受理群众举报专查结案率达到91.4%。春节期间主动检查农民工相对集中企业8026个,涉及劳动者64.93万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040起,涉及劳动者17.43万人,为3.32万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3678.90万元。同时,各级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通过开展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和劳动保障年审等形式,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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