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六车主获赔3.65万元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本报曾连续追踪报道的“21世纪社区的地下车库被淹案”,昨天一审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开发商和物业赔偿车主维修费用3.65万余元,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尽管如此,大多数车主都表示对这个结果“基本满意”。因为法院也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称的不可抗力理由不成立。不过,业主也提出最大的疑义:车辆的贬值损失为何没有赔偿?

  事件回放

  暴雨惹祸,地下车库近200辆车被淹

  去年7月11日深夜,郑州一场暴雨,使21世纪社区的地下车库一片汪洋。12日一早,近200辆车的主人看到自己的爱车漂在水里,欲哭无泪。

  “我花160万元买的奥迪A8轿车,平时都宝贝得不得了,一下子泡在1米多深的水中……”车主齐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心情异常激动。他说,车子被淹后,4S店来人说,至少得花45万至50万元修理费。而车内放的烟、手机及一块价值4.7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也都被水泡毁了。

  他们随即与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不满开发商的态度,7名车主将开发商21世纪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和郑州宾至新世纪物业公司(原新世纪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他们的理由是物业公司疏于监控没有及时发现险情,开发商建的车库设计有缺陷,讨要损失12万元。今年6月10日,此案在金水区法院开庭。

  庭审现场

  车主:物业和开发商存在过错

  车主栗魁的案子第一个开庭。律师出身的他拿出了许多证据证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存在过错。他说,当天他的车子被水淹了17个小时以上,车内的手提电脑也被泡在水中。而这个车库物业公司一直收取着车辆的停车看管费用,“安全应该得到保障才对”。栗魁说,这个小区的车库之前已被淹过好几次,但都没有引起物业公司的足够重视。去年7月12日,在郑州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的前提下,物业公司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他还认为开发商的过错在于车库设计、建造存在问题。

  物业:采取措施,但未达到理想效果

  法庭上,物业公司一再强调这是一起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当天天气预报不准确,物业公司也只是服务机构,“抢险工作”只是他们工作的局部附属职能,他们并不具备专业的抢险素质和设施。“在这次灾害面前,我们已经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抢险、补救措施。”事发当日,物业公司应当值班的人员都在岗,当1号车库出现险情时,他们通过呼喊、敲门、打电话等一切可用的方式告知业主紧急避险,同时又进行垒沙袋、堵水等办法调集甚至购买水泵进行抽水。能用的办法都用了,但终因力量不足、雨水来势太大太猛而未达到理想效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