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1 实习医生单独签字是否违法
院方称此为签名记录瑕疵,实习医生工作均有医生指导
患方家属拿出病历、入院记录和术前讨论,称多处医嘱和病程记录都只有于峥嵘、段鸿洲签字,没有上级医生签字确认,而术前讨论只有段鸿洲签名,领导签名的地方空白。
患方代理人说,在于峥嵘签字的前面,应该有正规医生签字。所以,于峥嵘属于非法行医。至于段鸿洲,连医师资格也没有,属彻头彻尾的非法行医。
院方表示,这是签名记录瑕疵,于峥嵘等人都是在医生指导下行医的。至于术前讨论,根据北大第一医院骨科规定只有截肢时,主任才需要签字,现在只是记录上的瑕疵。
2 医院是否拿病人做风险研究
患方称有论文显示病人成试验品;院方称不存在此课题
患方代理人卓小勤说,当庭出示了给熊卓为治病的几名医生联写的一篇论文。他说,论文显示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进行了156例脊柱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研究,将病人分为两组,一组术后给予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另一组不给抗凝药,做对比研究。2005年有一例术后未用抗凝药物的患者,因肺栓塞死亡,死亡的情况与熊卓为完全一样,这说明,在熊卓为死亡前医院已经知道相关风险。
医院代理人郑雪倩说,这只是一篇论文,并不是有专门的课题把病人分成两类来研究。
卓小勤请求法院调取北大第一医院的课题材料,称论文中专门提到是课题研究。
郑雪倩不同意调取,称根本不存在课题。
3 行政单位是否确认非法行医
患方称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作认定;院方称该所适用法律错误,应收回函件
患方家属王建国说,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举报回函,已经确认北大第一医院违反规定,可以说行政单位已确认医院非法行医,而且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还给北大第一医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院方律师郑雪倩说,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适用的法律错误,医院的行为符合卫生部的规定,卫生监督所应该收回这份文件。郑雪倩说,医院没有收到卫生监督所意见书。她建议法院和卫生监督所沟通。
4 患者是否有必要做手术
患方称手术没必要做且术后抢救不当;院方称手术有必要且成功,但出现紧急情况
患方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死者生前没有必要做手术,手术中医院未及时采取综合预防或治疗措施,术后未使用抗凝药,促发深静脉血栓形成。而医院在抢救时出现肝脏、尤其是心脏破裂,对于患者死亡起到了促进作用。抢救过程中出现心脏破裂,可能是抢救时用力过猛地按压胸部所致,不然不可能破裂。
- 上一篇:论"亲子鉴定"结果证明效力
- 下一篇:从事故处理角度看交通立法
相关文章
- ·北大第一医院被告“非法行医”案二审开庭
- ·北大医院教授死于供职医院引非法行医之争
- ·非法行医缘何难禁
- ·非法行医罪怎样认定?
- ·涉嫌非法行医 “神医”被调查
- ·"白衣天使"两针夺走男童命 非法行医获刑12年
- ·临床实习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的托词
- ·非法行医从主城退入城郊
- ·“非法行医”:争议背后的医法博弈
- ·无证接生夺她命 非法行医被判
- ·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医的情行
- ·何谓非法行医?
- ·韩式整容遍布郑州 名医坐镇还是非法行医?
- ·告医院非法行医 犍为卫生局副股长败诉
- ·摔伤住院后伤残 他告医院非法行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
-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 ·成爱光非法行医案
- ·王天喜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
- ·从一起非法行医案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