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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2)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法律要还人以尊严,给人以权利

  记者:多年来,你参与宪法的修订,参与民法、行政法的起草,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建设者,更是中国法治进程的见证者。你如何评价60年的法治建设进程?

  江平: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截至2009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在法治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和民众共同分享的价值。

  记者:越来越多的公民懂得运用法律的手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也在不断提高。

  江平:法律要还人以尊严,给人以权利。对私权的重视和保护,以及对公权的规范和限制,是我国法治建设具有突破性的成就。1981年民法通则的出台,保障了公民民事权利不受侵犯。物权法虽然难产,但终于还是落地了。它的基本精神就是对财产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对私人财产权利的保护。这在一个对私权不太重视的国度里,意义不言自明。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度则是为了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近年法学教育的层次日趋健全,专业设置日益规范,法学核心课程体系得以确立;法学教材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法律人与世界的对话有了共同的话语基础。

  法治建设,我们如何与时俱进

  记者:展望未来法治建设,我们如何与时俱进?

  江平:经过60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司法制度也在渐趋完善。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巨大的进步值得肯定发扬,但也有不少存在的问题需要探讨解决。其中最突出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很严重。客观讲,法治建设,执法赶不上立法,是世界性的难题。但我们必须看到,主观上也有很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员的法律素质、个人素养还很差,一些地方执法过程中的权钱交易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

  记者: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会严重影响到司法权威,甚至危及法治建设的进程。

  江平:宪法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现实是法院审判活动受到的各种干扰因素还很多,如何确保法院审判权不受侵犯,确保法院能公开、公正、公平地独立行使审判权,我们的审判制度、法律制度都还有进一步改革、完善的地方。此外,宪法中明确了市场经济的地位,市场不光讲自由,也要讲秩序,现在,与市场自由有关的法律在不断完善,但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还很缺乏。经济发展的速度是大家公认的,市场失范而导致的诚信危机也同样触目惊心。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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