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63页。
[iv] Esser/Weyers, Schuldrecht, BT § 60, I 1 b; Bydlinski, Haftung bei alternativer Kausalit?t – Zur Frage der ungekl?rten Verursachung, besonders nach ?sterreichschem Zivilrecht, JurB1 1959, 12; Bauer, Die Problematik gesamtschuldnerischer Haftung trotz ungekl?rter Verursachung,JZ 1971, 5; Deubner, Zur Haftung bei alternativer Kausalit?t, JuS 1962, 385 f.; Brambring, Mitt?ter, Nebent?ter, Beteiligte und die Verteilung des Schadens bei Mitverschulden des Gesch?digten, 48
[v]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4页。
[vi] 程啸:“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载王利明主编:《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评论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8、189页。
[vii] 参见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76页。
[viii] 蓝承烈:“连带侵权责任及其内部求偿权”,载《法学与实践》1991年第1期。
[ix]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页。
[x] Palandt, Bürgeiliches Gesetzbuch, 55.Aufl. , 1996 , C.H.Beck’sche Verlagsbuchhandlung München, 992. ;Esser, Schuldrecht, Ⅱ, 1969, S. 446f. ;Larenz ,Schuldrecht , Ⅱ, 1968, S. 406f.
[xi] F S:Giger,1989,p95.
[xii] 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9页。
[xiii] 佟柔主编:《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227页。
[xiv] 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台北三民书局1998年版,第166页。
[xv] 邓大榜:“共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初探”,载《法学季刊》1982年第3期。
[xvi] 王伯琦:《民法债编总论》,台北国立编译馆1997年版,第80页。
[xvii]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168页;张新宝、李玲:“共同侵权的法理探讨”,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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