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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研究(4)
www.110.com 2010-08-13 16:13

  这一点对于理解社会保障与扩大内需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到1999年第二季度,我国城乡居民存款大约达6万亿元,其中20%的高收入人口拥有储蓄存款的75%以上,而20%的低收入人口仅拥有储蓄存款的4%以下。我国经济低落、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消费需求不足,而消费需求不足,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占社会总人口80%以上的居民预期支出增加,就只好压缩即期消费,增加储蓄以预防不测。刺激消费需求的措施应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居民树立正确的心理预期,以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增加消费需求。倘若对社会保障增加财政支出,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它比投资拉动更直接。1998年以来,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遇到了需求不足的矛盾,经济增长放慢,下岗职工增加,企业养老金欠发较严重。我国政府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措施之一是加大财政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开支,为启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8]

  (四)计划经济和经济体制转型给社会保障留下了一笔沉重的历史欠帐,政府对此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就必然成为这笔历史欠帐的主要清偿者。

  社会保障费用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必须在社会总产品中进行统一的扣除[9]。劳动者只要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亲属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重视政治和经济职能的实施,对社会职能的运用有所忽视,长期让位于“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考虑和安排。建国以来,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我国长期奉行“建设型财政”的指导思想,国家财政每年都安排相当大比重的财政支出用于经济建设投资,历史上这一比重最高时一度超过50%,长期以来沉淀积累形成了6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而对职工却实行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数十倍、上百倍的低工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支付,被严重扭曲。这种理应被“扣除”的部分,不是以利税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就是留在企业发展再生产。国有资产的很大一部分是由职工必要劳动形成的,相当于职工按照工龄向国有企业的投资。今天的社会保障基金不足,实际上是优先积累生产基金、挤占消费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结果。可见,社会保障的欠帐是旧体制的历史遗留,社会保障问题是有其历史继承性的。

  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各项改革中,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当先行;在各项发展目标中,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应当优先。而改革20年来,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却是采取拖延政策。[10]企业改革始于1978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为标志才开始,直到1995年《劳动法》施行才全面展开并加大力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带来了两种不利后果:一是扩大了需要社会保险的“老人”和“中人”的规模。1978——1995年期间,全国城镇国有、集体、其他单位新就业职工人数12269·1万人,其中国有单位7738万人,集体单位3980·1万人,其他单位550万人,占全国城镇职工人数的82·3%。[11]即十分之八的职工属于改革以来的“新人”,但大部分已变成“中人”,许多“中人”已变成“老人”。[12]二是浪费了新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机会。在企业改革之初,如果同步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都还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能力,而到后来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时,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许多企业濒临破产,已失去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能力。可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提高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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