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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7)
www.110.com 2010-08-13 15:40

  4.以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积极引导人口在四类主体功能区(调整优化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适度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区域)之间的合理分布,逐步改变人口与经济分布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平衡的状况。降低城市发展调整优化区域尤其是老城区的人口密度,加快人口向重点发展区域主要是南沙区、萝岗区等区域及中心镇规划区集聚,引导适度开发区域内人口平稳有序转移到重点开发区域,将严格控制区域内的非农业、旅游等经济活动人口逐步转移出去,优化人口分布。

  5.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新型管理体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在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完善兼职委员单位责任制的前提下,不断探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效形式,建立以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的综合调控机制,落实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职工的优待待遇和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指标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人口自然增长计划的作用。

  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模式,做到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要按现居住地总人口基数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员提供市民化服务。

  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对流动人员违反计生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常住育龄人员的需求,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规范业务用房面积、人员与设备配置和服务功能。完善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分担和投入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推进计生公共服务基础工程建设。

  采取综合调控措施,降低长期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完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等级、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制度。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开展优生优育技术基础研究和项目管理,建立全面、有效的群体筛查和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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