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北京电 去年10月,家里的“顶梁柱”———大女儿被人杀害后,楚雪印一家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虽然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然而被告人家境贫寒,根本没有能力赔偿。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他们发放了被害人救助金。
然而,相对于大多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来说,这样的幸运太难得了,因为青岛只是一块“试验田”,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在我国还没有普遍建立。
据统计,我国近八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难以兑现,多数被害人的家庭因此陷入了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
被告人杀了人却没有被判处死刑,被害人的家属就会心理不平衡,闹访、缠访不断升级。有的被害人容易形成对社会的仇恨,甚至走向极端,出现报复性犯罪。
据统计,2004年到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受理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中,属于被害人申诉的比例均在30%以上,2006年这个比例达到了37.38%。这些数字令众多关注被害人权益的官员担忧,他们提醒人们注意:被害人不应被遗忘。
刑事被害人家属所遭遇的救助难题引起了“两高”的高度关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去年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780余万元。同时,检察机关在吁请立法层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
救助紧迫性调查
两双拖鞋,一绿一粉。
几百里路的行程,它们伴着两位老人从鲁西偏远农村来到青岛。
这么远的路程为什么不穿双跟脚的鞋?二老直言:“没钱买。”
老人家的“顶梁柱”———大女儿楚章爱去年10月被人杀害,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然而被告人家境贫寒,时至今日,两位老人没有得到一分一文的赔偿。
据统计,我国近八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难以兑现,多数被害人的家庭因此陷入了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
在邱兴华案中,生活极度困难的被害人家属因邱兴华的一句“我愿意赔,但我没钱”而陷入无底深渊。马加爵案中,对被害人家属82万元附带民事赔偿,也因无法兑现而变成一张“白条”。
不难发现,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很多犯罪人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被害方即使得到了想要的判决结果,也只能陷入无尽的等待。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方面却还是一块空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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