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我们的思想――对罪刑法定的再思考(2)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故,在罪刑法定原则面前,我们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我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接受之,实践之。
可能有人要说,没有绝对的真理,把罪刑法定视为真理,是不是有点夸张。的确,事物没有绝对的,上帝也不是万能的。真理也需要不断的发展,不断的修正,但他的运动轨迹始终是向着“终极真理”的。
然,罪刑法定何以成为“真理”,何以如此大兴于世?下文继续分析。
三
在封建司法擅断主义之下,人们的权利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法官就是法,或者说教皇就是法,皇帝老子本身也自称是法。可以想象这样的“法”有多么大的随意性,可能法官自已本人在判决之前也未必知道判决结果,更何况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事人的权利可以说是零,生死全由法官说了算。其它仍何人都无从得知结果。人人自危是必然的。这样的社会,何有人权?何有民主?
人都渴望自由,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有谁愿意做别人的奴仆?看别人的眼色渡日?在没有自由没有权利没有民主的状态发展到极致,人民就会起来反抗,为会了自由而战。巴金说过“耻辱的悲惨的活,不如轰烈烈的死?”
中国历史也许就是这样,一个朝代为了自由推翻了另一个朝代,但结果又被下一个朝代灭掉,其原因恐怕就有“没有给予人民自由的缘故”,然面我们的统治者为何“前仆后继”而没有吸取教训呢?这恐怕就是制度问题了,没有制定出一个遏止这种循环的制度。这不能不说明中国人的悲哀,我们往往不注意制度的设计而偏偏追求正义的结果,试想没有制度的保障,怎么能达到正义的结果呢?打个比喻:
假如有一块大蛋糕,有十个人来分,怎么样分才能最公平呢?我们的思维只是追求每个人分得十分之一,脑子里总是在相不管怎么样反正我要得到十分之一。但是怎么样才能确保得到十分之一呢?我们又想了,选举一个贤人来分,都相信他会不偏不倚,均分之块蛋糕。然而这样的贤人真的就存在吗?即使是存在的,我们这九个人赋予了他权力,你怎么就能保证他不会滥用权力呢?但我们往往没有往这里深思,我们就是想信有这样的贤人,这样的公仆,他们始终不渝地为人民掬躬尽粹。这样的贤人不能说没有,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有几个呢?
然而,换一种思维,如果我们设计这样一种制度:1.让其中一个人来分,2.其它九个人先来拿分好的CAKE,3.分蛋的人最后来拿剩下的那块蛋糕。
结果怎么样呢?分CAKE的人恐怕不会把CAKE分成大小悬殊的十块吧,他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均分这块蛋糕。
两种方法,哪一种更具有可操作性?哪一种更合理呢?
所以说,制度很重要。我们不能把自已的幸福寄希望于贤人身上,有了好的制度,我们不必为贤人而发秋,我们所做的就是制定好的制度,唯有此,我们自然获取正义的结果,否则的话,梦想获得公正的结果,可以说是痴人说梦,当然若能碰到十全十美的分CAKE的人自是幸运,然,何处寻觅呢,即使有幸找到,能保他一生不变吗?我们的贪官污吏可能以前是公朴,是贤人,但结果呢?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一方面说是他们的思想不坚定,另一方面不能不说是我们的制度的欠缺。有了好的制度,才是治本之举。
然而,设计好的制度恰恰是我们所欠缺的,我们一味的高估人的内心的觉悟,人的善的一面,结果是正义之结果始终离我们很远。这一点,我们应该向西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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