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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政诉讼案应否受理
www.110.com 2010-07-19 17:37

?煱? 例?犕趵虾涸谀呈兄行挠校常埃捌椒矫椎姆课荩?有两个儿子王铜和王铁,1986年大儿子王铜出国留学,1990年王老汉去世,1992年王铁将300 平方米的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00年2月王铜回到阔别14年的老家,才知道弟弟王铁将房屋过户的事,协商不成,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 讼中因涉及到颁发房产证的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熣? 议?牨景干婕暗闹饕?问题是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是否具有溯及力。《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 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 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991年6月1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从上述两个规定来看,适用《若干解释》和《贯彻意 见》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是不同的,显然,如果适用《若干解释》对相对人诉权的保护更为有利。在审判实践中,对《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是否具有溯及力有不同的 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贯彻意见》第三十五条并未区分知道或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形,只要存在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都按 照第三十五条规定审查起诉期限,即相对人的起诉期限为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5个月。因此,相对人的起诉期限至2000年3月10日已经届 满的,无论相对人是否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也无论相对人是否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法院均不予受理。若起诉期限至2000年3月10日尚未届满的, 可依《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分别继续计算。

    第二种观点认为,《贯彻意见》第三十五条与《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均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起诉期限时如何计算起诉期限,其前提是当事人已经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因为如果不知道具体行 政行为的内容,规定是否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就没有意义。而《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是针对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如何计算起诉期限。因此,如果相对 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涉及不动产的从作出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法院应当依照《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予以受理。即《若干解释》第四十二条对2000年 3月10日前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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