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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艾滋病人的权利及其人权保障(2)
www.110.com 2010-07-07 09:56

  我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近几年来,中国艾滋病蔓延势头迅猛。据《健康报》最新报道:

  “我国进入艾滋病流行增长期已经8年,历经艾滋病传入期、扩散期之后,当前的艾滋病流行呈现出更为严峻的情况,即疫情上升速度明显加快,发病人数大量增加,艾滋病流行呈聚集性分布,不同区域呈不同流行特点,感染者和病人主要分布在农村,疫情传播的多种危险因素不断增加。”[3]

  而据《新民周刊》的报道,情况更显严重:

  自1985年我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来,已“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均大约以30%—40%的速度递增,到2001年底,官方公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数字已逾85万,但实际上远不止这些……我国艾滋病毒感染当年报告人数较上年增加58%,31个省份累计报告人数较上年增加36.5%。”所以卫生部疾控司副司长陈贤义在第三次援助国协调会议上称:“目前31个省份报告的3万多艾滋病毒感染者仅仅是‘冰山的一角’,估计全国实际感染艾滋病毒人数已达85万,实际艾滋病人约20万,到2006年年底艾滋病人数将超过30万。”[4]

  媒体把艾滋病在中国的这种蔓延态势比作在二十世纪初沉没的那艘巨大的客轮——“泰坦尼克号”,并向国人发出警告:“2001—2002年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的增长速度已经达到60%以上,进入了快速增长期。中国能用于遏制艾滋病的时间和机遇已经不多!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不能迅速形成普遍有效的防治格局,那么到2010年,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有可能达到或超过1000万,社会经济损失可达到或超过77000亿元(9000亿美元)。”其结果是,中国不仅“将成为世界上艾滋病感染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而且由于艾滋病大面积的流行,“将带来劳动人口急剧减少、人才严重损失、人口比例严重失衡、遏制经济发展和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贫困现象严重加剧”,并产生一个“易受到激进主义的攻击”,且无任何一个社会可以应付的“巨大和贫穷的孤儿群体”和反社会青年,由此“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将功亏一篑”,甚至“触发战争、屠杀和颠覆政府”等毁灭性的恶果[5]。

  关于艾滋病的传染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的表述,媒体的报道与政府的政策法律文件几乎达成共识。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国务院出台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对于艾滋病的传染性及蔓延状况的基本描述是: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研究证明,艾滋病通过三种途径传播:经性接触、经血液和经母婴传播。与人的行为紧密相关,对家庭、社会生产力破坏极大;由于对该病和感染者的不正确认识而产生的歧视和处理不当引起的社会不安定事件也屡见不鲜。它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传播和广泛流行,已成为举世瞩目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国自1985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来,艾滋病感染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然而,随着全球艾滋病流行重心逐渐向亚洲转移,近两年艾滋病的传播速度也呈倍增趋势。截至1997年9月,疫情已波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千多例,据国内有关单位专家以组分法和德尔菲法测算,我国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数应为15-20万。加之卖淫、嫖娼、吸毒等有利于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存在,我国面临着艾滋病大面积加速流行的严峻局面。”

  《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也强调了艾滋病的传染性,并将感染人数的统计数字一直延续到1998年6月底,指出:

  至此,“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0676例,其中,艾滋病病人301例,死亡174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大多数为青壮年,分布在我国西南、西北边疆地区以及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中原和东南沿海地带。研究证明,艾滋病病毒……流行因素复杂,传播迅速……三种传播途径在我国均存在,其中以共用注射器吸扎毒导致的血液传播为主,且传染迅猛;经性接触和母婴传播亦逐年增多。据国内有关专家以组分法和德尔菲法测算,我国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人数已超过30万人。以此为基础,用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加倍时间法推算,到2000年,我国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人数有可能超过120万人。性病作为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自70年代末以来,报告病例数逐年增加,1989-1992年间平均增长率在11.27%-13.79%,而1993-1995年间增长率在20.58%-24.75%。1997年报告病例数46万人,发病率为37/10万,比1996年增长了15.81%,在各类传染病发病率排序中仅次于痢疾、肝炎,居第三位。由于多数性病病人到私人和非法诊所就诊,性病病例漏报严重,根据部分地区调查估算,实际患性病人数是报告病例数的5-10倍。全国艾滋病监测资料表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性乱人群中增长加快。”

  数字的巨大触目惊心,却也令人生疑。因为在人们的生活中少有与他们相关者染上艾滋病的“新闻”爆出。人们疑惑:染上艾滋病的人何以如此之多?!已有专家提醒:由于各个国家所报告的艾滋病病例在“报告时期和报告的资料的质量”上“存在明显差异”,所以在将这些资料进行国家间比较的时候,应慎重解释从各种报告中所获得的数字[6]。

  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数字的多寡并不影响对艾滋病传染性质的基本判断,而只用于说明其传播或发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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