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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0)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四) 私自会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被选定或者指定的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具有正当理由的怀疑时,可以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请求,但应说明提出回避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举证。

  对仲裁员的回避请求应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八条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会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在获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后,聘请的代理人与仲裁员形成本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视为该当事人放弃就此提出回避的权利,但不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就此提出回避的权利。

  因前款情形造成审理期限迟延的,导致回避事由出现的当事人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或者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有权终止该仲裁员职责。

  第五章 开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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