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发端于美国的公益诉讼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已成为被诸多国家竞相移植的“进口”法律制度产品。尽管该制度类型在各国名称不一,如在美国为集团诉讼、公民诉讼,在德国为团体诉讼,在日本为公害审判、环境保护诉讼等,但其目的与功能相似。笔者遵从学术习惯,采用“环境公共利益诉讼”一词。
②⑩(15)[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1页,第206-207页,第196页。
③参见金文彪:《公益诉讼与我国传统诉讼理念的冲突及衡平》,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83页。
④参见江伟、邵明等:《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24页。
⑤参见陈冬:《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管窥》,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25页。
⑥James R. May, Now More than Ever: Environmental Citizen Suit Trends,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2003.
⑦(13)(27)参见傅剑清:《环境公益诉讼若干问题之探讨》,载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2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第64页,第45页。
⑧在此方面,日本宪法学者佐藤幸治提出的“权利的生成过程论”能给我们以很大的启迪。他认为,权利有各种阶段,其是按照从“背景的权利”向“法的权利”的路径发展的,在法的权利方面,进而显示“抽象权利”向“具体权利”的开展。参见[日]阿部照哉等编著:《宪法》(下),周宗宪译,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38页。
⑨例如,“日照权”在日本就是通过公益诉讼创设而来的。这就显示出环境法的适应性与环境公共利益诉讼的创造性。
⑩白绿铉:《美国民事诉讼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12)(25)参见[美]H?盖茨:《公共利益诉讼的比较法鸟瞰》,载[意]奥诺?卡佩莱蒂主编:《福利国家与接近正义》,刘俊样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14)梅冷、付黎旭:《日本环境法的展开》,载韩德培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55页。
(16)(18)参见蒋小红:《通过公益诉讼,推进社会变革》,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43-144页,第142页。
(17)See Zygmunt J. B. Plater et al, Environment Law and Policy: Nature, Law, and Society(3rd, ed.), Aspen, 2004, p. 416.
- 上一篇:环境公益诉讼功能研究(上)
- 下一篇:环境公益诉讼辨析
相关文章
- ·环境公益诉讼功能研究(上)
-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
-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 ·江苏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审 "刑事+民事"惩罚
- ·环境公益诉讼急需“救济基金”
- ·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和探索
-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环境公益诉讼刍议
- ·环境公益诉讼新探
-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
- ·环境公益诉讼辨析
- ·环境公益诉讼基本概念、范围的界定与原告类型
- ·环境侵权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 ·浅议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不容缺位
-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建
- ·贵州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官告民”胜诉
- ·司法介入不足用环境公益诉讼拯救长江水污染C
- ·浅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 ·贵州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 官告民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