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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诉华润雪花啤酒(辽(7)
www.110.com 2010-07-23 17:54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华润雪花啤酒公司是“雪花”、“snow”、“snowflake”文字或文字及图形组合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中含有“snow”文字的商标注册时间为1999年,而原告国网公司于1998年在先注册了域名“snow.com.cn”,该域名后升级为涉案域名,因此被告华润雪花啤酒公司不能根据在后取得的含有“snow”文字的注册商标权主张原告对涉案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的“雪花”、“snowflake”注册商标的注册时间虽在域名“snow.com.cn”注册前,但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snow”与“雪花”、“snowflake”在文字、字形等方面并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snow”虽系对“雪花”的翻译,但“雪花”商标并非驰名商标;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snow”与“snowflake”的含义虽然相近似,但二者字形不同。因此,被告华润雪花啤酒公司主张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snow”与“雪花”和“snowflake”含义相同,构成相近似,原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为“snow”,而“snow”的基本含义为“雪、雪花”,该词语系通用名词。原告亦主张其注册涉案域名的原因在于希望业务发展像漫天雪花兴旺发达,因此根据上述事实不能得出国网公司注册使用涉案域名无正当理由的结论。因此,被告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提出原告国网公司无正当理由注册使用涉案域名,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原告国网公司注册涉案域名后,将其指向与原告有直接业务合作关系的关联公司北京联动在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且原告注册域名“snow.com.cn”的时间早于被告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注册含有“snow”文字的商标的注册时间,不存在注册使用与被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域名,故意造成混淆的情况;虽然被告注册“雪花”和“snowflake”商标的时间早于域名“snow.com.cn”的注册时间,但该域名的主要部分“snow”与被告的注册商标并不相近似。因此,原告国网公司注册使用域名“snow.com.cn”和涉案域名的行为不具有恶意。被告根据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文书及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相关裁决主张原告注册使用涉案域名具有恶意,证据不足,本院对此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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