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葛勇武还认为,吴东峰将“王胜事件”断章取义,只描述事件中叶飞整顿军纪的一段插曲,而对叶飞在该事件中犯有军阀主义及因此向王胜将军道歉的事实不予涉及,导致读者对该事件不能全面了解,客观上降低了王胜将军的社会评价。
而吴东峰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文学创作有主次之分,文章重点是写叶飞将军,不可能也没必要在这里全面展示王胜的正面形象。”
思考:文学创作空间有多大?
当前,纪实性文学作品受到越来越多读者欢迎,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的创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在由中国传记文学学会提供的证词中,有一段话:“吴东峰先生的文章和叶飞上将叙述的事实是一致的。也没有对王胜将军进行攻击、诬蔑和诽谤。吴东峰先生在叙述中与叶飞回忆录不同之处,属于文学创作范畴,作者应把握行文的分寸。”
同样的十几个字,在原告和被告看来,代表着迥然不同的情感。十几个字的方圆之间,双方律师展开了一场外科神经手术般的争论。正像吴东峰说的,现在的争论不再是文章真实与不真实的问题,而是文字处理上有分歧。“许多职业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电视剧创作、记者……这个话题大有思考空间。
这个“把握行文的分寸”让人煞费思量。双方的交锋无疑是激烈的。到底该如何把握分寸?文学创作空间有多大?文字发挥到底有没有法律底线?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李炳银说:“传记文学属于写实的文学,必须要求作家不违背真实原则,这是最根本的区分和要求。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原则下,允许对事实本身作文学生动形象化的描述。”
“文学创作发展到今天,越来越重视人性和个性,刻画人物不再千篇一律或者‘高大全’,往往是张扬着个性,充满矛盾的文学或艺术角色才具有大众喜爱的魅力,如‘亮剑’中的李云龙、‘历史的天空’中的姜大牙等”,吴东峰说。
“纪实文学或报告文学能不能写有名誉有地位的人的问题和缺点,写问题和缺点会不会影响和损贬名誉人的形象,是不是只能写‘过五关,斩六将’,而不宜写‘走麦城’,作家能不能对所写的对象有独立的见解和看法?”吴东峰抛出一连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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