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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圣殿(10)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3、还有学者对于韦伯的方法论提出批评。

  有学者认为,韦伯的“理解”方法论会由于过于关注行动者的主观意义从而过分强调精神的独立性与重要性,并因此陷入因果决定论。另外,该学者还认为,移情的正确性是有疑问的。

  还有学者指出,韦伯比较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的一致之处,只不过是文化层面的论证,而不一定是个体的行动者真正持有的价值观。另外,从研究范围上,韦伯仅仅分析了神学家、牧师和精英人物的观点,而疏于对平信徒的内心世界的扣问。

  有学者提出疑问:入选的自我假定是否是对预定论教义的典型而普遍的回应?按照常理,预定说的逻辑后果应该是安于现状;另外,在现世中寻找入选的证据,是否必然导致致力于经济上的成功?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婚姻幸福等也有可能成为恩宠的标志。

  对于上述方法论上的批评,笔者认为,应综合考察韦伯社会学的理论,放在韦伯的系统内去理解韦伯。概括如下:

  首先我们先回顾韦伯社会行动的理论的内容。与以往的社会大家不同,韦伯并不用“社会结构”的概念构成自己的理论,而是把研究对象研究中心放到行动者身上——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人类行动者们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主观目的。通过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四种理想类型的界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点:目标上合乎理性行动(工具合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行动和传统行动。在这一点上,拿迪尔凯姆与韦伯对此具有强烈的方法论上的意义。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社会行动是一个“客观存在”,是具有强制力量的、凌驾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及独立的个人意志之上的“固定的或不固定的对个人具有客观制约力的方式。”而韦伯认为:“我们对自然界总是从外部认识的,我们只能观察事件的外部过程,记录其中稳固不变的东西。而对人类的行动,我们不仅可以记录事件的过程,还可以通过人的行动和言论来探寻其动机”。与此一脉相承的是:韦伯是反实证主义的研究风格,而迪尔凯姆是实证主义、社会学主义的风格。韦伯侧重用“心理实验”“移情”的手段,通过亲身体会所分析对象的经验,来把握住行动者的主观目的:“对目的直觉只要能纳入旨在作为因果解释的理论体系中,就会转化为有效的认识”。因此,上述的有关批评,与其说是对韦伯《新教伦理》的批评,倒不说是对韦伯社会学的整体批评。

  另外,韦伯对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之间并无实证主义所谓的因果决定论;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想太过脱离文本的话,是建立在“分享”禁欲本质的基础上。正如历史学家斯图亚特。修兹对韦伯的方法论做过精彩的评论那样:“韦伯并不是要追溯某一种单纯的因果关系,他所要完成的要远比这事复杂——他要描述资本主义与基督新教之间具有选择性质的亲和力”

  周晓虹认为对这种因果关系的把握需要了解两点:(1)不存在整体决定整体或部分决定整体的关系,而只存在部分对应部分,或某个原因对应某个结果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而已。用公式表达就是:“A多少有助于B的出现”而不是“A必然导致B”的形式。(2)影响社会或历史的因素极其繁多,我们无法找到全部确定的因果关系。复杂的历史事件常常是许多情况和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我们能够洞察每一个历史时期的一些基本顺向,但无法把握全部的细节。

  既然如此,一些所谓的反对意见亦不攻自破:①在宗教改革之前,基督教伦理中已有合理化趋势;②基督教新教伦理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而不是相反:③宗教改革只是顺应了历史而不是改变了历史……诸如此类。

  五、儒教问题

  韦伯认为,中国虽然对于资本主义的需求并不是“天生无才”,但是中国却和其它古老的东方民族印度、伊斯兰教国家一样,都没有成功地走上“理性化道路”即发展出近代理性资本主义。为什么呢?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一种像西方新教伦理那样的宗教伦理作为精神支柱。韦伯是如何论证他的这一思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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