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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建立信用体系六难题(4)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3.开展法制化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信用法律法规,围绕信用信息的开放和使用、规范授信和征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设立的资质条件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信用行业监管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营造保护权益、独立公正、公平竞争的信用法律环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现行信用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快行政管理机构、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合理开放。按照立法严明对失信行为定性和处理的界限,界定对失信行为处罚的原则和种类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4.开展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惩失信行为。加大失信的机会成本,对失信者造成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通过把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失信者和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录下来,并把信息提供给相关机构和个人查询,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采取不同层面的惩戒措施,对所有失信行为都应给以必要的惩戒,从而形成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违约失信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信用文化,利用多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信用基础知识,增强信用意识,引导人们重视自身信用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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