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经批准买方应要承担违约责任(3)
www.110.com 2010-07-10 16:41
从理论上说,若构成情事变更,则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则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可以免责。
总而言之,因为情势变更在我国还没有被完全采纳,李某因银行贷款未获批准,理应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作为卖方应该要求若买方在银行贷款未获批准应该在多少天内补足;作为买方则要考虑清楚,若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成数下降,则是否有能力补足,或在征得卖方同意的前提下约定:若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准,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 上一篇:走出个人合伙纠纷处理的误区
- 下一篇:损害赔偿责任能否交叉使用
相关文章
- ·约定消除房屋贷款,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产新政出台致违约,交易各方责任如何承担
- ·未办成银行贷款导致的违约责任在谁?
- ·什么情况下贷款人可以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 ·什么情况下贷款方有权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 ·妻取夫款银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 ·学校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 ·违约责任的承担:权利人选择主义及其限制
- ·违约方对已过履行期限的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 ·擅自撤销信用证,买方如何承担付款责任?
- ·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承担
- ·贷款“转据”后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 ·拍卖公司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 ·两次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
- ·出租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该定作合同案谁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 ·货车受损该汽车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赵某与张某、李某应承担默示预期违约责任
- ·移动公司未短信告知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