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经验和现实出发,日常的手段只能解决正常的问题,特殊的问题需要用特殊的手段才能解决。然而,现行的政策取向却是想用日常的手段来解决特殊的问题。例如,对中老年职工养老金的历史欠账及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问题,就一直局限于根据非正常的现实需要来确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率,导致费率畸高和负担极不均衡,同时还依然不能解决基金不足的问题。合理的逻辑解释即是“计划经济几十年造成的中老年职工养老金欠账,绝对不是现在一代人或一届政府可以偿还的,任何寄希望于一代人或一届政府完成这样巨大的偿债任务,不论采用何种手段,都是注定行不通。因此,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来消化历史欠账、促进新制度的最终确立,或许是一条最适合中国现实国情的选择;即国家只保证做实已经进入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人的个人账户,而对此前的欠账仍然采取现收现付方式,其结果必然是进入新制度中的人越来越多,而完全现收现付者自然减少,只不过需要的时间可能长一些,但偿还历史巨额债务却不会构成现时的巨大压力,我们仍然会沿着改革中确定的既有目标前进”⑦。这种方式其实是利用现有物质财富(即存量)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成果(即增量),来共同化解历史形成的巨额包袱,其中利用增量时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国债的手段来达到逐年分担历史包袱的目的。
对于加入WTO以后所带来的失业率持续上升以及对失业保险基金需求的持续增长问题,由于它并非正常条件下的失业现象,而是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产业分工重组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所致,同样也不能用正常的手段来解决基金不足的问题,它显然需要开辟特别的筹资渠道。否则,在现实中便只有不断提高失业保险的缴费率,而这样做显然是将一个历史时期的转型代价完全由现在的一代人来承担,它不仅在经济上是沉重的,而且在政治上是有巨大风险的。因此,我认为同样需要将这种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的代价在未来一个时期内进行分摊,用增量来逐步化解。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现阶段正在日益尖锐化的一个特殊问题,因为农业人口的户籍身份与他们从事的非农职业的冲突客观上已经很难调和。是按照传统户籍制度继续将其排除在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还是将其统一纳入现行的适用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网络,如果现阶段只是简单地从两者之中择其一,这样的“正常”处置肯定不会有好的结果。因为继续将他们排除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不仅有违正义与公平的原则,而且必然因其日益增长的社会性保障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出现反社会的行为;而将其纳入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又还欠缺着财政、技术及相关政策配套等条件。因此,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处置,较为现实与可行的取向只能是根据农民工的需求与可能,按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来提供社会保障⑧。这样的方案虽仍然不能真正解决公平保障问题,却能够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进入社会保障制度内或者向这种制度靠拢,从而是缩小不平等同时又能够付诸实践的一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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