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典权 >
典权的设定
www.110.com 2010-07-10 23:04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广义的典权标的既包括不动产又包括动产,狭义的典权标的仅限于不动产,我国法律只认可不动产典权,即房屋典权。

  关于典权的设定,从程序上讲,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典权的设定必须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

  2、典权的设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典权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3、典权人支付典价。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