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社保补缴
发布日期:2012-09-11 作者:110网律师
此案于2012年8月15日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单位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2500元。第二、被申请人单位应按实际工资与实缴社保工资之间差额进行补缴社保。
本案说明,社保不是并大家认为单位有购买就不违法,实际单位购买社保必须依据员工实际的工资为基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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