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在本案诉讼中,向本法院提交了9份证据:
证据1系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2005)京国证民字第01922号公证书(简称第01922号公证书),证明三被告系网站的经营者。
证据2系三被告的工商查询信息,证明三被告的主体资格。
证据3、证据5、证据6分别为长安公证处出具的(2005)长证内经字第1772号公证书(简称第1772号公证书),北京国信公证处出具的(2005)京国证民字第01920号、第01921号公证书(简称第01920号、第01921号公证书),证明被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证据4系原告与新浪公司的合作协议,证明新浪公司的搜索技术由原告提供。
证据7系常州协力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苏州天创商务信息有限公司、温州中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原告的函件,证明被告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证据8公证费、工商查询费等凭证,证明原告因本案诉讼发生的合理支出。
被告珠穆朗玛网络公司为支持其抗辩理由,在本案诉讼中,共提交了2份证据:
证据1系(2005)京二证字第01728号公证书(简称第01728号公证书),证明目前现有的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的数据库具有独立性和分散性,不能对资源进行优化和整合。
证据2系(2005)京二证字第05234号公证书(简称第05234号公证书),证明mysearch软件是非营利性软件,免费提供给互联网终端用户使用,该软件以技术创新和探索为目的,自动对网络资源进行优化和整合;mysearch软件是安全的,不属于恶意插件;安装该插件的用户是自愿的,善意的、合法的。
本院对原告证据的分析认定:
证据1、证据2系三被告的工商登记及网站备案信息,对工商登记信息及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证据3、5、6、9系第 1772号、第01920号和第01921号公证书及安装mysearch软件前后的对比演示,对该四份证据的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证据4、7、8的真实性及与本案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对被告证据的分析认定:
证据1系第0172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中记载了被告进入
相关文章
- ·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诉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张新维其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张新维其
- ·刘媛诉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珠穆朗玛网络
- ·连云港市安易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络驿在线网络
- ·北京珠峰万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搜在线
- ·刘媛诉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
- ·博库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汤
- ·王海诉北京万网新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网
- ·博库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汤
- ·博库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汤
- ·北京书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北大方正电子
- ·北京银河网创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京威
- ·北京中嘉华诚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易通
- ·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安博士信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小熊在线
- ·北京枫叶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百度在线
- ·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安博士信
- ·张涛诉北京西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