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宽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
www.110.com 2010-07-23 17:55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7)海民初字第12881 号
原告刘士宽,男,汉族,1968年8月9日出生,自由撰稿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200号。
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威新国际大厦10层01-02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朝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静传,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刘士宽创作了小说《枯莲深处》,并经上海市版权局登记取得了《作品登记证书》。刘士宽发现一署名为shiaigg的网友将该小说上传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公司)网站读书原创频道(//yc.book.sohu.com)。后刘士宽以搜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我院,要求搜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经询,双方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不持异议。
经本院主持,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认原告刘士宽为小说《枯莲深处》的作者,对其权利表示尊重;
二、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小说《枯莲深处》从搜狐网读书原创频道删除;
三、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原告刘士宽五千元。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刘士宽负担(已交纳)。
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相关文章
- ·秦涛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合
- ·秦涛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合
- ·林军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络
- ·林军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广
- ·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诉北京网路
- ·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搜房互
- ·林军诉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络
- ·林军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广
- ·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诉北京网路
- ·刘建业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
- ·郑钧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
- ·吴筑清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侵犯
- ·郑钧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
- ·吴筑清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侵犯
- ·刘媛诉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
- ·薛培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
- ·北京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
- ·刘媛诉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
- ·薛培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
- ·北京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