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警察三级预防犯罪的理论,在英美又称为预防警务论(Prevently, Policing),由初级预防、级预防和三级预防组成,或称为远期发案控制、近期发案控制和发案后控制。
也有西方学者采用似下分类方式:犯罪行为预防(亦被称作社会预防或犯罪者走向预防),情景预访,社区犯罪预防等。
还有学者(Ekblom,1994年)创造了“以机制为基础的分类法”(mechanism—based classifica-tion)。他假设预防犯罪可以以犯罪的若干部分为基础。他把预防行为分为三个层次:(1)预防犯罪方法的种类以及它们所要实施影响的犯罪成因的机制(以方法分类);(2)预防犯罪工作实施的目标,对犯罪还是对犯罪情景(以目标分类);(3)预防犯罪战略所针对的犯罪类型(以类型分类)。
在预防犯罪中警察作用之比较来自免费论文网
我国学者也提出了犯罪预防体系的多种模式,一般将犯罪预防从以下角度作出分类:一般预防。重点预防和特殊预防;保护性预防、疏导性预防。堵塞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惩戒性预防和改造性预防;人防、物防、技防;犯罪前预防、犯罪中预防、犯罪后预防;个体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邻里预防等。
以上介绍的是国内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犯罪预防体系分类,目的是为了引出警察在各种犯罪预防体系中可以发挥的作用,为下文作出铺垫。为了便于比较,本文采用犯罪行为前预防、犯罪行为中预防、犯罪行为后预防的分类模式,对国内外警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进行比较研究。
三、各国警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比较
(一)犯罪行为前预防比较
在英美,犯罪行为前预防,又称为初级预防体系,即远期发案控制与预防。它包括以控制犯罪为目的的一切社会活动,一切人类行为和警务工作,也是一种主动提前警务论。在此之前的被动反应警务论,强调接报警后警察的快速反应,以反应时间作为衡量警察效率的重要标志。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大致有两个内容:一是反应的通讯能力与交通运输能力;二是通讯、运输能力等实际能力与抗干扰性。如果警察反应时间短,公众评价高;反之,就会招来毁誉。而主动提前警务论以预防为主,强调社会各界的的合作,以公众的满意程度与社会安全感作为衡量警察现代化的尺度,从根本上减少犯罪的社会根源。初级预防体系的核心是:合作、协调和平衡。具体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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