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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犯罪中警察作用之比较(6)
www.110.com 2010-07-14 11:28


    美国、加拿大的许多地区通过增进社区对警察服务的了解和联系减少犯罪,设立社区警察局(Police Shop ) ,加强对社区警清的掌握,提高公众安全感。采取的措施如下:
    1.“街面清扫”,即清除流氓与争斗行为;清除制贩毒与扰民行为;警察特别小分队由4人或更多的人组成,协助进行清扫。先是由警车上的高音喇叭对流氓与无赖发出警告,尔后由警察盘查,直至抓捕。
    2.“步行巡逻”,打击青少年团伙的无法无天行为,维护街面的法律与秩序。
    3.“雷达盘查”,实际上就是交通法规检查。
    4.“汽车盘查”,维护公共汽车上的治安。
    5.“道路设障”,用以对待机动车肇事。
    犯罪行为中的预防,在中国的教科书上也称之为罪中预防,是根据犯罪发生的自然过程提出的犯罪预防方法,是针对一定场所、地区,对正在发生的犯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控制,以及为了阻断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而对正在发生的犯罪采取强有力的制止措施,迫使犯罪行为人停止或中断其犯罪行为。这种预防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和控制,要力求减轻犯罪危害程度,防止犯罪过程持续发展和严重化。具体做法有:
    1.对旅馆、旧货收购、娱乐场所等行业颁发许可证,并经常由各级公安机关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其遵守治安法规的情况,防止卖淫、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的发生,防止盗窃、销赃、打架、侮辱妇女等不法活动。
 2.对繁华街区、商业娱乐业集中的地段、车站、码头等加强巡逻控制。及对预防、制止盗窃。斗殴等违法犯罪。
    3.在城市繁华街区、交通要道、偏僻地段。城乡结合部等处设置治安岗亭,由警察带领治安联防人员值班、守望、巡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堵截抓获逃犯_,接受公民报警等。
    (二)犯罪行为后的预防比较
    犯罪行为后的预防在西方指三级预防体系,即发案后的控制与预防,消除罪犯方面的再犯行为,包括警察部门的刑事侦查、破案以及狱政改造等环节。特别强调对罪犯的再教育和减少重新犯罪(这也是本文比较研究的重点)。就绝大部分而言,第三层次的预防属于司法警察的职能范围。
    美国的三级预防体系通过三个层次来实施:
    1.通过适用刑罚的特别威慑作用预防被判刑的罪犯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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