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21)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反请求申请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三)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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