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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法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

发布日期:2017-04-15    作者:石志忠律师
员工违法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
张某在网吧打工8天,有一天她捡到一部手机,未交给老板。第二天,失主找到网吧找手机,老板调监控发现是张某拿走了,于是将张某辞退,8天的工资也没有支付,咨询此事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顾客在网吧上网将手机丢在网吧,占有人应是网吧,并未失去控制,非他人遗忘物,张某作为网吧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捡”到手机,据为己有,不予交给网吧,从本质上讲,这种“捡”到不交,是采用秘密的方法取得,是盗窃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处理。且不论张某是否构得上犯罪,但至少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不能偷别的物品是一般人应知晓的常识,网吧可以以严重违反纪律或制度、法律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在合法之中,但张某付出的劳动,有取得报酬的权利,对于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应当支付,网吧无权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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