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湛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2)
www.110.com 2010-07-23 17: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谢甄珂
代理审判员 普 翔
代理审判员 陈 闯
二OO七 年 七 月 二十六 日
书 记 员 李自柱
相关文章
- ·杨湛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张承志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 ·张承志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郑小东诉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岳斌诉北京中思诚志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
- ·岳斌诉北京中思诚志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
- ·岳斌诉北京中思诚志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
- ·岳斌诉北京中思诚志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
- ·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徐家力侵犯著作权
- ·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明德侵犯著作权
- ·隋有禄与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徐家力侵犯著作权
- ·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明德侵犯著作权
- ·隋有禄与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石鸿林与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
- ·张承志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
- ·原告上海元和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被告中
- ·浙江五环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与李华计算机网络域
- ·福建日香茶业有限公司与田建刚计算机网络域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