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软通企业短信中心 V3.3”软件、“中联软通商务短信专家 V3.2”软件中没有亿美软通公司的署名。
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罗心暖于2005年10月16日出具证明,称:中联软通公司找到罗心暖,要求其对为亿美软通公司开发的“满意通”客户端软件进行修改;罗心暖考虑到可能会产生侵权问题,故主张重新开发,但中联软通公司要求必须和“满意通”产品相差不大,否则会影响现有客户的使用,因此在开发时尽量保留“满意通”软件的风格。
北京市公证处于2005年8月29日出具的(2005)京证经字第13442号《公证书》及其所附附件中记载,2005年8月24日,中联软通公司网站(网址为)上提供“中联软通企业短信中心 V3.3”软件的下载;并称全国已有超过万家知名单位采用该软件。
北京市公证处于2005年9月6日出具的(2005)京证经字第13855号《公证书》及其所附附件中记载,2005年9月1日,中联软通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中联软通企业短信中心 V3.3”软件的送货服务,软件费为1000元;中联软通公司提供给客户的汇款资料上记载了其企业帐号和其法定代表人赵华华的五个个人帐号。
北京市公证处于2005年9月6日出具的(2005)京证经字第13857号《公证书》及所附附件中记载,将(2005)京证经字第13855号《公证书》及其所附附件中所述中联软通公司上门送货的“中联软通企业短信中心 V3.3”软件安装注册后,显示该客户拥有短信服务金额1049.4元。
北京市公证处于2005年9月6日出具的(2005)京证经字第13856号《公证书》及其所附附件中记载,在2005年9月1日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中联软通公司为客户提供“充值500元即获赠价值1500元的集团短信通用版软件一套”的优惠促销;并称全国已有超过万家知名单位采用该软件。
北京市公证处于2005年10月20日出具的(2005)京证经字第16334号《公证书》及其所附附件中记载,2005年10月13日,中联软通公司网站(网址为)上提供“中联软通商务短信专家 V3.2”软件的下载。
2005年12月20日,《齐鲁晚报》刊登的中联软通公司广告中记载:中联短信群发及客户管理系统在全国已有超过万余家客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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