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经济法案例 > 合同法案例 >
状告华辰拍赝品 天价油画3作者一审败诉(3)
www.110.com 2010-07-23 16:45

    姜召文持有“华夏收藏家”证书,且1996年被华夏收藏家评选委员会评选为“书画收藏家”,1998年在第二届华夏民间收藏品艺术节中被评为“优秀会员”。

    2005年11月1-3日,华辰公司在北京京广新世界饭店对拍卖品进行了预展。同年11月5日举行了“1938-1991:历史的主题”华辰秋季拍卖会,《伟大的战略决策》一画以人民币88万元价格成交。

    2006 年2月23日,《新京报》“C10 文化新闻?重点”版刊登了题为《拍卖“伪画”?华辰公司被指侵权》一文,其中提到三位原告称华辰公司2005年11月拍卖的《伟大的战略决策》一画系伪作,并指出了其认为的原画与伪作之间包括画作右下角有无指挥棒在内的10处不同。

    2006年4月18日,原告安明阳、车永仁、张永典的委托代理人安念念、戴洋向华辰公司发送律师函,指出其拍卖的《伟大的战略决策》一画系伪作,要求其采取措施并对作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义务。

    2006年4月27日,华辰公司委托周金全致安念念、戴洋回函一封,表明华辰公司尊重知识产权的态度,并告知其已建议委托人和买受人终止了尚未完成的交易过程,撤销了拍卖交易。

    2006 年4月22日,姜召文签署“退画收据”,称因委托方与拍卖方解除合同,拍卖方特退回委托拍品:《伟大的战略决策》。姜召文于2006年7月3日出具《关于我委托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油画的事实经过的说明》,其中除提到上述委托拍卖过程外,也提及在华辰公司的建议下,其与买受人撤销了尚未完成的拍卖交易,并已将该幅油画从华辰公司取回。

    另,华辰公司的《拍卖规则》有如下内容:第四条:瑕疵之担保。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该《拍卖规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提供给委托人及竞买人。

    一中院审理认为,安明阳、车永仁、张永典是油画《伟大的战略决策》的作者,他们提交该作品的公开出版物上的署名已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证明。被告华辰公司虽然提出《伟大的战略决策》油画“系大型的政治创作、应属职务作品”的意见,但缺乏证据支持,对其该主张不予采信。

     由于本案争议起源于华辰公司接受姜召文的委托、拍卖了署名为三原告的《伟大的战略决策》的画作。根据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华辰公司的《拍卖规则》第四条关于瑕疵之担保的内容,正是基于拍卖法上述规定所作的声明。根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并不要求拍卖人保证其所拍卖的标的必须为真品,这也是符合该行业特点尤其是艺术品拍卖的实际情况的。故华辰公司拍卖的《伟大的战略决策》是否系伪作与其是否要对三原告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在于,对于姜召文委托拍卖的《伟大的战略决策》画作,华辰公司作为拍卖人、姜召文作为委托人是否尽到了法律要求其履行的义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