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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华辰拍赝品 天价油画3作者一审败诉(4)
www.110.com 2010-07-23 16:45

    我国《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拍卖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从上述规定可知,拍卖人的义务限于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以及证明其所有权。因本案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争议,故仅考虑关于说明拍卖品来源的问题。华辰公司在接受姜召文委托时,要求其说明拍卖品的来源,姜召文称该画作系从国防大学购得。基于其收藏家的身份,华辰公司对其给予较普通人更大的信任并无不当。华辰公司在拍卖前对拍卖品进行了预展,在无人对涉案画作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进行了拍卖。

    由此,一中院认为华辰公司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要求委托人说明来源的义务。关于委托人姜召文,其支付了对价从他人手中购得涉案画作,之后委托拍卖,这是艺术品、字画流通的正常情形,在没有证据证明姜召文明知或应知该画系伪作而进行委托拍卖的情况下,其亦不应对原告所称的侵犯著作权事由承担责任。同时,两被告在原告对所拍卖画作提出质疑后,已经主动撤销了相关交易并告知了原告,两被告并无主观故意或过失,且主动采取措施促使恢复原状,故均不应对原告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北京一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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