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论文 > 人格权法论文 >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11)
www.110.com 2010-07-12 11:15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内容,一是,关于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承担责任的问题,要修改,现在写的不到位,有点含糊。公车私用造成车祸,应当怎么承担,要明确规定。应当确定垫付的责任。开车人死亡了,找不着了,就要垫付。现在关于垫付责任研究的还不够,应当好好解决,民法典要规定。二是,未经准许驾驶他人的机动车肇事致害他人,就由驾驶人承担,不合理。应当改成盗窃、抢劫他人机动车的,盗窃人、抢劫人完全承担;其他未经许可,应当是使用人赔偿,赔不起的,再由车主承担补充责任。

  (十三)关于恶意诉讼

  对于在侵权行为法中规定恶意诉讼,多数专家认为是可行的。有的专家还建议要增加恶意告发的侵权责任。至于怎样表述,建议写明没有正当的诉讼理由,更为准确,其实就是恶人先告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而起诉他人,应当认定为构成侵权,要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四)关于网络侵权

  网络侵权是最近几年发生较多的一种侵权行为。讨论中专家们指出,在民法典中对网络侵权作出适当的规定,是很有好处的。现在“法律建议稿”中关于网络侵权问题的规定,主要是与其他侵权种类的规定不协调。但是这种侵权行为越来越多,应当作出规定。

  应当写的,例如网络经营者的责任,出现具有侵权内容的帖子,应当承担及时删除的责任,不删除的,构成侵权。在受到警告以后,还继续登载侵权内容的,就是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的专家认为,网上在线商店出售假产品,消费者不告在线商店,而是告网站。对此,应当采纳“柜台租赁说”,在网上建立在线商店,跟在商场出租柜台一样,出售者要承担责任,因为网站无法保障质量。但是如果网站有过错的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这是一个合同法的问题,不是侵权行为法的问题。

  (十五)关于证券侵权

  在侵权行为法中究竟是不是要规定证券侵权,有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证券侵权应当放在证券法中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就怕规定不细。而且这个问题太专门化了,美国侵权法也没有规定这样的侵权行为。有的专家认为,还是规定得好,在民法典中规定证券侵权的基本原则,避免专门法律的规定违背侵权行为法的基本规则。有的学者特别指出,特别法规定的侵权责任问题是不是成熟,是一个问题,关键是不是要在民法典上规定。证券法不是商法特别法,而是经济行政法,是管理法,突出的是管理部分,就是写证券侵权的民事责任也写不细,或者不写,民法对此没有规定就不好了,因此要写。

  专家认为,证券投资是一种交易,证券市场运作有风险,认定侵权是应当严格的,不能赚了钱没说的,赔了钱就说是侵权。规定证券侵权要简明,虚假陈述是一个,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很难认定,尤其是难认定受害人。虚假陈述可以多写一点,其他的就简单一点,不要写细了,写细了反而束缚手脚。应当认识到,证券法不是保护性法律,是保护市场的法律而不是保护权利的法律,不能靠证券法来管证券法。

  关于证券侵权的认定,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要由法院认定,证监会的意见是想让法院管;有的认为要由证监会认定。专家的意见是,是不是先由证监会认定侵权责任后,法院再受理。证监会不认定证券侵权,法院就不受理。

  三、关于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的侵权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

  “法律建议稿”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侵权责任的承担”和“损害赔偿”。第三章的体例,就是按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不同权利,分别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共分为三节,第一节是侵害人身权利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第二节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第三节是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第四章规定损害赔偿。在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就是损害赔偿,这一章专门就损害赔偿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第一节先规定“一般规定”,是各种损害赔偿都适用的规则。第二节规定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就是通常所说的人身损害赔偿。第三节规定财产损害赔偿,规定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四节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第五节规定国家赔偿。考虑到刑事法和行政法都规定了附带的损害赔偿,这些损害赔偿都要适用民事损害赔偿的规定,因此规定第六节附带的损害赔偿一节,设置了一个原则性的条文。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