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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诉中国青年出版社著作权(4)
www.110.com 2010-07-23 17:55

    2005年8月,中青社出版了《教材完全解读》一书。该书封面偏上居中位置有“王后雄学案”、“总策划:熊辉”,偏下居中位置有“湘教版”、“丛书主编:王后雄 本册主编:汪汉英”字样。中青社认可该书出版参考了《英语•七年级(上)》一书。

    《英语•七年级(上)》是七年级上学期英语课本,全书由4个单元组成,每个单元包括3个主题,每个主题下面又分成1-3个知识点,分别包括课文、单词、语法、练习等内容;同时,该书为配合课文的讲解、便于学生理解,搭配了大量的插图;该书版权页标明的字数为143&nbsp000字。

    《教材完全解读》一书在整体结构上也分为4个单元,这4个单元的内容完全对应《英语•七年级(上)》的4个单元,只有第4单元的题目略有差异,在 “Having&nbspFun”后面增加了“outside&nbspthe&nbspSchool”字样。4个单元之下又分别包括3个主题,其中有9个主题的内容分别对应《英语•七年级(上)》中每个单元中的相应主题,但其中有3个主题的标题略有变化。每个主题内又分为“知识能力聚焦”、“方法技巧平台”、“创新思维拓展”、“能力题型设计”、“名师诠释”和“教材课后习题解答”等栏目。其中“知识能力聚焦”、“方法技巧平台”、“创新思维拓展”等栏目中使用了《英语•七年级(上)》中相应主题中的句子,并进行了翻译;“教材课后习题解答”栏目直接翻译了《英语•七年级(上)》中相应主题中的习题题目并对习题进行了解答。经仁爱所统计,《教材完全解读》一书中复制并翻译《英语•七年级(上)》一书的内容,按照字节计算为 2716字,占《教材完全解读》一书(全书共210千字)的约1.3%。中青社对此予以认可。

    《教材完全解读》一书定价13.30元,版权页标注的印刷数量为1万册。中青社就出版该书并未与书上署名的主编、编委等人签订合同。

    本院认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本案中,《英语•七年级(上)》属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由仁爱所向教材审定办公室申请立项,组织人员编写完成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并由教材审定办公室下发通知,该教材才可以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区予以使用,即该书由仁爱所主持编写并承担责任。该书封面上署名方式为“仁爱所编著”,虽然扉页上列明了主编及编者的名称,但仁爱所提交的其与编写人员签订的协议可以说明,参与该书编写的人员均确认该书著作权属于仁爱所所有;并且,仁爱所与湖南教育出版社签订的协议亦反映出其是该书著作权人的身份。在无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据此确认仁爱所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七年级(上)》的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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