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仲裁员学会仲裁规则(2000年版本)(16)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8.8 仲裁员可以在任意时间要求向其书面提交下述材料:
(a) 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意见;
(b) 试图向证人提出的问题;
(c) 证人对指定问题的回答。
第九条 裁决
9.1 任何裁决都应以书面形式,写明日期,并由仲裁员(或者,如果有多名仲裁员,所有同意该裁决的仲裁员)签字,并且应当包含充分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仲裁员作出这样的决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裁决是根据双方的协议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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