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规 则(32)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的正式文本本会公布的本规则的中文、英文以及其他语文文本,均为正式文本。不同文本的表述产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的表述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的施行本规则自2004 年 3月1 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前受理的案件,适用受理时施行的仲裁规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本会同意的,可以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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