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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价格竞争和价格垄断问题研究(6)
www.110.com 2010-07-26 11:12

  三、关于不正当价格竞争和行政性垄断产生根源的理论认识

  理论分析有助于对现象的认识更为清晰。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形式。有序的价格竞争对提高企业的素质有激励作用,无序的价格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构筑价格壁垒的直接后果是限制竞争。我国现阶段的特征是,这种反市场行为,往往又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成为过渡时期特有的行政性垄断现象。

  (一)市场经济与竞争(价格竞争)

  1、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竞争是追求各自利益的经济主体为获得有限资源在市场上争相角逐的过程,经济学中的竞争即市场竞争。马克思更是将竞争提到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作用的外在形式来认识。

  商品经济中的生产和交换实际上都受价值规律的调节,但规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并不能为人们自觉认识,只能在竞争的相互碰撞所产生的利益影响中体验到规律的存在,因而竞争是“经济规律的必然性所借以实现的现象形态”。商品价值量的形成(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和实现(价值转化成交换价值,并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就是无数个生产者和消费者竞争的过程。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有统一的市场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资源的配置,这就形成了市场经济。市场是一系列供求关系的总和,是能把各种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买卖双方连接起来的最为有效的交换机制。众多利益独立的市场主体靠市场上价格涨落对利益影响的信号引导,作出最终有利于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的决策。市场经济就是这样一种由竞争对微观经济进行指挥和监督的经济制度。哈耶克认为,“自由市场的制度是一种自发的过程,没有人刻意设计,制度的形成是千万人互相竞争、互相作用的结果”,可见,竞争对市场形成具有催化作用。

  竞争也是市场主体的一种生存本能。马克思说:“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多少是一切物种的生存条件一样。”(《资本论》,《马恩全集》23卷,第394页)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既是利益的竞技场,又是优胜劣汰的生死场,机遇和挑战同在,动力和压力并存。利益的权衡会逼迫每一个市场主体时时调整自己的行为,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市场充满活力的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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