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进出口公司诉佛山某贸易实业公司买卖合(2)
www.110.com 2010-07-21 16:13
与被申请人(买方)签订了97WEMEB-025JP号销售合同(以下简称025合同)。合同规定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交付电站配件,合同货款总值为92416美元,装运期为1997年11月28日,交货口岸为香港,付款条件为装运前一周以T/T条件支付。
1997年9月11
- 上一篇:从一成功国际仲裁案看销售合同公约应用
- 下一篇:外商投资企业仲裁案例透析
相关文章
- ·福建某进出口公司诉佛山某贸易实业公司买卖合
- ·福建某进出口公司诉佛山某贸易实业公司
- ·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福建省水产进出口公司
- ·上海扬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浩东船务有限公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进出口贸易公司诉新兴
- ·FOB卖方中国抽纱福建省进出口公司诉言丰(
- ·FOB卖方中国抽纱福建省进出口公司诉言丰(
- ·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TMT贸易有限公
- ·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香港TMT贸易有
- ·TMT贸易有限公司诉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
- ·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香港TMT贸易有
- ·TMT贸易有限公司诉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
- ·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TMT贸易有限公
- ·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香港TMT贸易有
- ·FOB卖方中国抽纱福建省进出口公司诉言丰(
- ·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诉中华文学基金
- ·香港招商局发展有限公司诉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
- ·中国华源实业总公司无锡公司诉江阴进出口商检
- ·FOB卖方中国抽纱福建省进出口公司诉言丰(
- ·上诉人徐炼因与被上诉人通城县进出口公司、原
最新文章